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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員 - 教務 | 2017-12-15 | 點閱數: 770
一、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06年12月6號院臺洗防字第1060197645A號辦理。
二、為落實洗錢防制工作,建立人民正確的觀念,請協助將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製作之語音廣播「代言人-支持洗錢
防制措施篇」、「新南向境外公司篇」及「台灣買房購金置產篇」等3則政令文宣,以及「洗錢防制專業總動員」、
「因應洗錢防制民眾應配合客戶審查」、「誠實申報免遭海關入或受罰」及「縱容洗錢會流失比錢更要的事」等
4款電子海報,上傳機關之網站或其他適當宣導管道。
三、廣播檔置於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管網(網址:http://http://www.almo.moj.gov.tw),洗錢防制專業總動員等4款電子
海報置於該網站(網址:http://http://www.amlo.moj.gov.tw/mp8004.html),請參考運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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