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點說明:
一、此獎助學金由承辦人完成線上及書面申請。
二、本學期之低收入戶資格有效日期為110年8月、9月、10月 之 三個月份中取得者,皆可申請,但如於受理期間已向各區公所提出申請或申復者,亦可申請,另本助學金免檢附 低收入 戶證明,實施網路查調作業,經查調仍未具有低收 入戶資格 者,再檢附低收入戶證明。
三、請導師於開學第三週內9/16(四)以前收齊該班低收入戶學生證明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