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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文轉達 張正杰 - 訓導 | 2022-03-02 | 點閱數: 155

主旨:菸害防制法與菸品危害宣導

依據:花衛健促字第1110004202D號函

(一)高級中等學校以下校園全面禁菸,違者處新臺幣2,000元~10,000元罰鍰。

(二)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青少年,違者處新臺幣10,000元~50,000元罰鍰。

(三)不讓菸(煙)滅你、不吸菸(煙)做自己,青春健康都挺你!免費戒菸專線:0800-636363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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